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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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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的近代史實在太屈辱了,每個有理想的新時代好少年都有屠美滅日的美好夢想。陸秀被自己yy出來的美好前景激勵得渾身顫栗,連著好幾天走路都有些發飄。

當然,在yy的同時,她也沒忘記做正事。離開前的準備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。《三毛流浪記》是個系列故事,隨時都可以暫停,劇情告一段落之後,她便把存稿全發去了編輯部。預計差不多要等她到了美國,連載才會正式結束。

全明星電影公司那邊,《三毛流浪記之上海尋母》剛剛拍攝完畢,正在進行緊張的後期制作,上映日期預計會在她離開之後,可惜沒機會看到了。

得知她要離開,公司上下一片哀嚎。在大家看來,她一直是公司的主心骨,因為她公司才能一直蓬勃發展。得知她要離開,總覺得不太踏實。陸秀無奈,只得拉了陳秋實進行了一次長談,開導完畢,又拿出了《三毛流浪記》後續的幾個劇本才安撫住了他。

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因為左翼電影的蓬勃發展,電影界不會太平。《三毛流浪記》已經在胡力那邊備過案,完全不用擔心惹上麻煩,讓公司安安穩穩地拍續集不失為一個平穩過渡的好辦法。

因為大頭是《三毛流浪記》的主角,陸秀不可能把他帶去美國,他留下了,水生當然不願撇下他離開。征求過兩個孩子的意見之後,兩人被送到了陳秋實那邊,幹脆跟導演同吃同住。

百樂門的那幾個姑娘如今已經是家喻戶曉的紅歌星。考慮到《上海尋母》的時候沒給她們好角色,後續的幾個劇本裏,陸秀為每一個人都安排了相當不錯的角色。只要一切按計劃發展,等到她回來,她們應該已經成長到足夠獨當一面的程度了。

就在她為兩個孩子被綁架的事焦頭爛額的時候,emi總部那邊又讓張若瑋送來了一筆巨款,說是唱片再版跟在美國發行的版權費。此時陸秀才猛然想起,自己貌似還有個marysue的藝名。英國總部那邊甚至還熱情洋溢地邀請她發行新專輯。考慮過後,雖然時間緊迫,但她還是毅然決定出這張專輯。

emi既然已經成功替她拓展了美國市場,那麽她如果不好好借此機會努力刷聲望,簡直是暴殄天物。

“和《overtherainbow》?”拿到歌,張若瑋微微皺起了眉頭,“風格跟先前的《bemybaby》和《nobody》似乎有些不同。”

的確不同!如果說先前的兩首歌是性感小野貓,那麽這次的兩首歌則純粹是氣質小清新。現在這個時代的主流依然是爵士樂,如果之前的歌在emi那邊反響不夠好,她還真不敢拿出來。

“這風格跳躍也太大了吧?要不先寄個樣帶探探英國那邊的口味……”

“沒時間了,錄全歌!如果他們不識貨,替我把歌曲版權要回來。”

以後的幾天裏,陸秀一直在練那兩首歌。兩個孩子似乎很喜歡這樣治愈系的歌,每次只要她一開口,便會瞪大眼睛望著她,目不轉睛地側耳傾聽。毛團明顯比雪球更有音樂天賦,聽得高興,有時候甚至還會抓著嬰兒床的床桿站起來,一左一右歡快地扭起小屁股。

每當這時,陸秀總忍不住會過去非禮她。養了這麽長時間,毛團已經慢慢長開,先前幹幹瘦瘦的醜丫頭已經變成了眉清目秀,白白胖胖的漂亮寶寶。雖然跟繼承了張瑞雲美貌的雪球還是沒法比,但也不差。加上胖嘟嘟的手感不錯,比起總是一副神游天外表情的雪球,陸秀更喜歡非禮她。

某天,陸秀正一邊逗兩個孩子玩,一邊練歌,杜雪懷忽然走進來,宣布要帶她去見一個人。

“走之前,我想帶你去見一個人。”

“誰?”

“我的一個老朋友。”

陸秀茫然地跟著他進了一棟毫不起眼的小別墅,見到人才猛然意識到杜雪懷所說的那個老朋友竟是金世昌。

三巨頭的混戰早已塵埃落定,此時的金世昌已經沒了一方霸主的豪氣,一身長衫,靜靜坐在花園裏喝茶,一臉的悠然自得。那模樣,讓陸秀不由自主想到後世退下來的老幹部,只有偶爾眼中閃過的精芒會讓人意識到,這個看似毫不起眼的老頭也曾有過煊赫於世的時光。

向金世昌介紹過陸秀後,杜雪懷笑道:“大哥,我要陪我妻兒去美國了,特意過來跟你辭行。”

金世昌一直低著頭喝茶,連正眼都沒看過他們兩人一眼,聽到這話才猛然擡起頭來。定定看了杜雪懷片刻才道:“你這次又在耍什麽花招?”

“我能耍什麽花招?大哥,你想多了。”杜雪懷笑容滿面,正因為他臉上的笑容實在太過燦爛,看著反而有些滲人。

金世昌定定看了他片刻,忽然苦笑著搖了搖頭:“我老了,早已沒了年輕人那種爭強好勝的心思,你大可不必擔心。你竟然有兵行險著,破釜沈舟的魄力,我跟嘯天都不如你。輸在你手裏,不冤。”

說到這裏,他忽然嘴角一勾,笑道:“誰能想到,當初那個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小癟三,竟會有今天。”

聽到那句癩蛤蟆想吃天鵝肉,杜雪懷的眼神驟然一冷。然而,他眼中的異樣只持續了不到一瞬便徹底消失無蹤,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嘲諷的笑。陸秀發誓,她從來沒見過他露出如此小人得志的表情。

用那種小人得志的表情居高臨下看了金世昌片刻後,他才終於幽幽開口:“其實,那個計劃根本就不是我想出來的。”

金世昌猛然擡頭,表情有些不可思議:“不是你,那還能是誰?”

“我老婆!”杜雪懷微微一笑,驕傲地揚起了下巴。那表情,簡直比把功勞攬在自己身上還得意。

聽到他的話,金世昌那雙略有些渾濁的眼睛猛然望向了陸秀,上下打量著她,仿佛想從她臉上看出什麽端倪。

面對金世昌的目光,陸秀下意識地擺出了前世面對鏡頭時那抹露出八顆牙齒的標準微笑。

大概是陸秀臉上的這抹笑容實在太傻,金世昌看到那抹笑容後便迅速收回了視線,苦笑道:“果然人不可貌相啊……”

這句話的潛臺詞真傷人,陸秀臉上的笑容霎時一僵。

可惜,此時金世昌的註意力早已不在她的身上了,他望了杜雪懷一眼,略帶疲憊的嗓音再度幽幽響起:“有一點我一直想不通,當時我明明親眼見到你已經死了!心臟跟肝臟中彈,就算是神仙,也回天乏術。”

“你說的中彈,是像這樣嗎?”杜雪懷忽然邪邪地勾了勾嘴角,沖身旁的張漢聲使了個眼色。

張漢聲一臉無奈地皺了皺眉,舉槍,對準他就是兩槍。

“砰——砰——”兩聲巨響過後,杜雪懷的身上瞬間出現了兩個猙獰的血洞,霎時鮮血如註。然而,這一次他卻並沒有像在外白渡橋上時那樣,隨著槍聲倒地,而是若無其事地站在原地,仿佛剛剛那一幕根本就沒有發生。

槍聲響過,雀鳥驚飛,萬籟俱寂,一瞬間,仿佛連花園裏隨風搖擺的樹木都因為過度震驚楞在了當場。

面對著“血流如註”卻依然笑容滿面的杜雪懷,不僅金世昌身邊的小弟,就連杜雪懷身邊的心腹小弟也個個被驚得目瞪口呆。他們雖然早知道大哥有能夠中槍不死的特殊手法,但親眼見到,依然被嚇得不輕。一個個面面相覷,確定大哥真的還好好活著後,才長舒了一口氣。

“餵,這套衣服才剛剛做好!”陸秀關註的重點明顯跟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不同,見狀,立刻飛奔過去,查看他身上的衣服。她之前還在奇怪,這次出門,他為什麽特意做了一套稍大一些的白色西裝,原來是為了這。

一片雪白映著滿目鮮紅,的確分外惹眼。

不知道出於怎樣一種心理,杜雪懷很少穿淺色系的衣服,所有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黑色,難得有套白色的可以養養眼,沒想到才一眨眼的工夫,就被毀了。

那些黑色西服,洗一洗在中彈的位置加點跟料子同色的繡花還能湊合穿,甚至還有種別樣的風格。但這套白色的,染上鮮血後,除了扔掉根本就沒有第二種處理辦法。

“你個敗家子!”最近陸秀為了她的大計劃,正拼命籌措去美國後的啟動資金,恨不得一塊錢掰成兩半花,面對如此可恥的浪費,瞬間炸毛了。

杜雪懷一臉委屈:“是你說的,反正還會有新的!”

“你……”他明顯是在為之前橋上的對話耿耿於懷,這算是反擊嗎?見過小心眼的,沒見過這麽小心眼的!

就在兩人為了衣服拉拉扯扯的時候,金世昌已經從椅子上站了起來,走到了兩人的面前。他也不客氣,二話不說便一把扯開了杜雪懷的衣服。看到裏面精巧的爆破裝置後,他臉上的表情剎那間精彩到了極點。就像是面對著已經被破解的魔術的觀眾,有失望,有震驚,更多的卻是對其中巧思的驚嘆。

“原來如此,好精巧的裝置!”好奇地對著血袋翻看了半天,他才如夢初醒般問道,“這是誰做的?”

杜雪懷沒有開口,只是一臉得意地指了指陸秀,真正的功臣朱橫被他選擇性地遺忘了。

“你?”金世昌竟然有些不太相信。

“回大哥,是我!”雖然生氣,但陸秀依然極有風度地保持著那抹寵辱不驚的微笑。只在稱呼上小小地反擊了一下,既然他不喜歡被杜雪懷稱為大哥,那就多叫幾聲。

金世昌難以置信地望了陸秀片刻,終於長嘆了一口氣,嘆道:“後生可畏啊,後生可畏!我果然是時候該退休了。”

說完,他眼神中原本那抹神采奕奕的光芒竟然真的黯淡了幾分,整個人看起來比剛剛還更加的暮氣沈沈。

杜雪懷見狀,臉上的笑意更濃。

回去的路上,想起杜雪懷動不動就拿爆破裝置炸衣服的惡劣行徑,陸秀決定好好敲打敲打他一番。於是,摟著他的胳膊,用一種充滿了蠱惑意味的語調柔聲道:“親愛的,你聽過《狼來了》的故事嗎?”

“沒聽過。”

“你個不學無術的文盲!”陸秀原以為這個故事應該家喻戶曉,得知杜雪懷如此孤陋寡聞,頓時有些氣惱,只得耐心解釋道,“這個故事出自《伊索寓言》,是這樣的……”

杜雪懷不是白癡,聽完故事,瞬間便明白了陸秀的意圖。意識到她是在擔心自己,頓時嘴角微揚,笑道:“我知道了,以後再也不會這麽玩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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